
5月19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会签会议,与来自荔湾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7家单位的代表,正式签署《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特殊群体依法维权保驾护航。
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制度?
据介绍,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弱、不敢或者不能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规定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今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两高”联合发文形式系统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荔湾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工作模式,将支持起诉与部门联动、法律援助、引导和解、普法宣传等工作结合,为特殊群体依法维权“撑腰”,办理了一批取得成效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个在校学生民事支持起诉系列案》被广东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及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林某等22人民事支持起诉系列案》获《检察日报》、正义网、广东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专题报道。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及群团组织的职能优势,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此次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7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共20条,包括总则、受案范围及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机制、工作要求四部分内容,围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办理、工作衔接等关键环节,构建起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协作机制。
荔湾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协作机制落地为契机,进一步汇聚各方力量、主动履职尽责,将民事支持起诉这项有温度的民生工作做实做细,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
南方+记者 汪棹桴
通讯员 荔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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